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重申学校《毕业班后期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 2018-05-17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安全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学校《毕业班后期管理规定》进行再次重申(以下简称《规定》),并对2018届毕业生后期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宣贯学校《毕业班后期管理规定》

1.要求各系结合实际,组织2018届毕业生认真学习《规定》内容,以组织班会和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学习,保证2018届毕业生熟知《规定》内容。

2.要求毕业班班级认真落实《规定》要求,严格履行学生义务,认真遵守各项准则,培育良好道德情操,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树立毕业生良好形象。

3.要求毕业班班级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坚持毕业离校、感恩母校的主导思想,营造青春散场、与爱同行的情感氛围,以更加文明的态度成功毕业。

二、2018届毕业生后期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毕业生在校管理

1.认真做好在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加强在校毕业生日常考勤,对于有课的毕业班要坚持上课考勤和纪律检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无课的在校毕业生要强化考勤。要求分别于早上9:00和晚上21:30两个时间段内考勤在校毕业生。毕业生在校期间,白天因事外出者需提前向系部辅导员办公室报备。

2.加强毕业生公寓生活管理,对在校毕业生在公寓内生活提出严格要求,严禁学生夜不归宿、校外网游、集体组织旅游等现象;严禁寝室内抽烟、酗酒、赌博、留宿他人等不良行为发生。

(二)严格毕业生校外管理

1.对按照学校规定要求,集中参加校外培训实习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执行,严格履行校外实习规定,认真参加实训环节,设立校外临时负责人,加强实训实习考勤,建立考勤报备制度,定期向系部报告集中实训情况;对于存在带队指导老师的班级,要认真履行带队职责,从严管理实训学生,培育学生良好行为操守,避免安全稳定事故发生。

2.对毕业生中个人参加单位实行或个人实践活动的学生,系部要作为毕业生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成立联络小组、电话联络和网上联系等多种方式,建立毕业生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毕业生的考勤管理工作,密切掌握学生的动向,避免误入社会不法团体组织,切实保证毕业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要求各系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适合毕业班后期管理的有效机制和方法渠道,做到每日掌握学生考勤,每日了解学生动向,每日掌握学生情况,堵住毕业生后期管理漏洞,全面强化毕业生后期教育管理,保证毕业生后期安全稳定。

(三)强化毕业生网络行为管理监督

教育和引导毕业生严格履行网络行为承诺,不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媒体发表不当言论;不制作、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传播各类谣言,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发牢骚,传播负能量;不利用网络从事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要求各系要把毕业生后期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学校要求,仔细部署本系部毕业生后期管理工作。

2.实行毕业生动向登记报备制度,发现无法掌握学生去向或其他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及时关注。各系每周要对本系部的毕业生考勤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档,全面掌握毕业生管理情况。

3.要求学生工作人员要利用课余时间、值班时间、班会时间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交流、教育,关注毕业生思想动态,了解毕业生心理状况,及时疏导毕业生不良情绪,为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打下良好基础。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毕业班后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班后期管理,帮助毕业生全面提高素质,顺利走向工作岗位,特对毕业班学生做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1、毕业生应抓紧在校期间的最后时间刻苦学习,全面完善自我,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为走上社会建立足够的知识、能力和心理储备。

2、毕业生应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心态,提高就业技巧,多方联系就业渠道,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到能展示自身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去。

3、毕业班团支部应号召和带领全班同学为母校做好事、义务劳动、为希望工程捐款捐物或为改进学校和系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采取座谈会、联欢会等形式,表达同学们团结友爱、尊师爱校之情,并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文明离校活动。

4、毕业生要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毕业生外出联系工作,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并经有关方面批准,否则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严禁酗酒斗殴、损坏公物,摔砸器具、燃烧衣物、宣泄取闹,滋事报复,一经发现即取消毕业资格,改为肄业,或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已办理离校手续的,由保卫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毕业班的党员和学生干部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辅导员和系领导及学生会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知情不报者,对在场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予以严肃处理。

版权所有 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雁鸣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凤栖街296号)
邮编:450000  电话:0371-62275200 传真:0371-62275999

手机版